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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儿媳举报公公巨额不明财产,农发行湖北分行最新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22 21:57:59来源:
据微信公众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于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消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针对近期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女子实名举报前公公有大量不明财产”事件,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向公众发布了一份详尽的通报,以澄清事实并表明立场。通报全文详细阐述了事件的调查过程及结果,内容如下:

 

在2024年6月,一位名叫文某的举报人,通过网络平台以实名方式公开举报其前公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属随州市分行的一名退休员工徐某(中共党员,于2023年正式退休)。这一举报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面对这一严肃的举报,湖北省分行党委立即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迅速指示省分行纪委依据相关党纪党规,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纪委工作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每一项指控都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核实。

 

针对举报中提到的“徐某在武汉市购买1套千万元别墅”的指控,经过仔细核查,纪委发现该房产实为徐某于2014年以534.2万元的价格在武汉市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复式结构)。其中,首付款166.2万元来源于徐某家庭的自有资金,而剩余的368万元则是通过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从商业银行获得的按揭贷款。目前,徐某尚欠银行贷款305万元。这一事实表明,徐某购买该房产的行为并未涉及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对于举报中提及的“徐某持有汉鄂、汉蔡高速公路股权”的指控,纪委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过核查,确认该股权是徐某于2010年间通过间接继承其已故近亲属(生前从事商业活动)的遗产所获得的。纪委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徐某在获取这些资产时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其家庭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然而,在进一步的延伸核查中,纪委发现了徐某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具体而言,徐某在2010年间接继承其近亲属所持有的高速公路公司股份后,一直未按照相关规定向组织进行报告;此外,徐某还在2008年至2016年期间,违规以个人名义对外开展了民间借贷活动;更为严重的是,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徐某还违规参与了某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取了报酬。

 

针对徐某的上述违规行为,湖北省分行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过省分行党委的批准,决定给予徐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按照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同时,对其违纪所得进行追缴,以确保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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